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籍管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业,10月10日,赣南师范学院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学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13]125号),部署学校在近期里开展2013年度学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有关事项。
学校开展2013年度学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的内容主要有四项:第一,各教学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开学初补考(缓考、重考)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13]99号)要求,及时将所有补考(缓考、重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第二,各教学学院组织学生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准个人成绩,并进行学业清查。特别是对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门次、课程名称及课程学分以及2010级、2011级、2012级本科生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等进行清查;同时,对毕业年级(2010级本科生、2011级专科生)校公选课学分、师范类专业教师教育模块选修学分完成情况进行清查;填写好有关表格和通知书等。第三,各教学学院将学业警告通知书、留级通知书、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的书面申请、退学申请(含学籍异动处理表)及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名单交学校教务处。第四,学校对达到留级、退学或延长修业年限处理的学生进行学籍处理。
据了解,学校开展2013年度学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是根据《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师院发[2009]18号)而进行的。学业清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学校要求,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对《赣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管理规章的学习和宣讲,指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确保2013年度学生学业成绩清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