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校的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让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假日,日前,赣南师范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党办字﹝2014﹞1号),部署做好2014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赣南师范学院主要采取六项举措做好学校2014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第一,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放寒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食品安全事故、防人身及财物侵害、防传销、防诈骗、防邪教等有针对性的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突出重点,不留死角,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按照“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整改、查责任”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是,对学生宿舍、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馆、食堂、医院、教职工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反复认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三,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的交通安全和施工、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寒假及春节期间外出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提倡乘坐有运营资质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要注意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寒假及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学校基建管理处、后勤保障部等职能部门要安排专人抓好寒假期间仍在施工、维修的工程项目的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出安全事故,同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第四,采取措施,确保寒假及春节期间在校人员安全。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的要求,落实好安全责任。
第五,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的校园安全巡查和门卫管理工作。
第六,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据了解,赣南师范学院还对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好学校2014年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对单位、部门领导因为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督促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或案件的,将按照《中共赣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校园安全稳定及综治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师院党发〔2012〕13号)等相关规定,由学校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