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省级示范性硕士点的作用,日前,赣南师范学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示范性硕士点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师院研字〔2014〕3号),进一步采取四举措加强省级示范性硕士点建设与管理工作。
学校采取的进一步加强省级示范性硕士点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四项举措分别是:
第一,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计划。结合江西省学位办对学校示范性硕士点中期检查的情况,对照《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明晰并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着重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推进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突出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探索拔尖人才培养新机制,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真正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第二,加强示范性硕士点的管理。硕士点所在教学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学位点负责人及其职责,完善建设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加强示范性硕士点建设经费的管理。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年度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加强学位点建设的检查。学校研究生部将加强对硕士点建设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据了解,学校进一步采取四举措加强省级示范性硕士点建设与管理工作,旨在进一步发挥省级示范性硕士点在人才培养、导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对学校硕士点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