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发展要求,努力实现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的共同提高,日前,赣南师范学院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师院发〔2014〕8号),多举措促进学校2014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学校促进2014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举措主要有十一项:
第一,全面落实一把手工程。各教学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为推进本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加强对就业形势的研判,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明晰职责、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实施招生就业联动机制。按照“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依据各教学学院大学毕业生就业率数据和就业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挂钩制度,逐步形成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第三,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在各教学学院层面,在本学院日常运行经费中单列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就业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各学校层面,将划拨大学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经费推动实施“项目促就业”计划。
第四,着力做好就业教育指导工作。各教学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面向广大毕业生深入开展就业教育指导“四个一”工作:召开一次就业教育大会;策划组织一次就业主题活动;各毕业班级开展一次就业主题班会;各毕业年级辅导员和毕业班级班主任对每一名毕业生做好一次就业指导工作。
第五,不断强化就业基地建设。各教学学院要按照毕业生人数每40人至少建有1个实习就业基地的要求开展基地建设;合理利用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政合作等有效途径,密切与专业性强和行业性强的用人单位联系,巩固已有就业基地,拓展新就业基地,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发挥校友在毕业生就业中的吸纳力和推荐力。
第六、积极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充分发挥校园招聘的主渠道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专业特色,积极邀请用人单位来校开展招聘活动,教学学院毕业生人数少于200人,举办校园招聘活动不少于5次,毕业生人数每增加100人,校园招聘活动数量增加1次。同时,还要有效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种网络招聘活动。
第七,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要系统整合资源,全方位优化服务,从四个层面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一是切实抓好研究生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的“三考”培训辅导工作,稳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二是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大对毕业生参加预征入伍、村官计划、西部计划、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的辅导力度,拓宽就业渠道;三是积极引导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通过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请发放工作,推动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四是主动邀请成功校友、知名专家等来校开展就业辅导讲座,提高毕业生就业综合素质。
第八,加强就业精细化管理。学校启动就业工作约谈和走访机制,由学校领导牵头带队,对就业工作进度不理想、效果不明显的教学学院进行约谈或实地走访,切实加强就业工作督查。学校招生就业处、各教学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的量化力度,认真做好阶段性的就业情况监测统计通报工作。
第九,认真抓好就业跟踪统计和就业真实性核查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反馈体系,保持对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的持续性,增强开展就业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第十,全力做好研究生就业工作。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依托硕士学位点建设,发挥硕士学位点负责人和导师的重要作用,加强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的针对性,有重点地推荐研究生就业,努力提高研究生就业质量。
第十一,加大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力度。
据了解,学校采取的十一项举措促进学校2014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在学校下发《赣南师范学院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师院发〔2013〕17号)的基础上而进一步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