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剖析农村管理主体的变迁对农村发展的影响,探究村委会、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有效配合的方式方法,8月22日至9月2日,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鸿梦”暑期实践队一行围绕农村管理主体这一主体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社会实践,收获颇丰。
在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魏学江和经济系副主任肖卫东老师的指导下,实践队确立了“关于村庄治理主体模式演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以山东省为例”这一调研课题。首先,队员们通过网络等对村庄治理政策与现状进行充分的理解与把握,并针对课题制定了调研计划和行程,为后期调研活动的高效进行做了充分的准备。接着,广泛的实地调研便全面展开,队伍一方面通过采访烟台福山区农业局、村委等相关部门以及菏泽东明县“第一书记”,了解各管理主体治理村庄的方式方法及其对农村发展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对福山区与东明县多个村庄进行实地走访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进一步考察大学生村官与“第一书记”的工作绩效以及当地的发展现状。最后,实践队利用所学知识,综合运用对比分析、实证分析等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再结合制度经济学、管理学、公共经济学等理论研究方法,归纳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农村管理工作方法,继而进一步提出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政策性意见。期间,队员们经过一系列的走访调研,自身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
此次“鸿梦”暑期实践队调研活动的圆满结束,不仅反映了每一位实践队成员不畏艰难、团结协作、不言放弃的良好品质,而且总结提出了农村管理主体带动村庄发展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法,充分展现了经院学子关注民生、经世济民的执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