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特殊的考试在中国石油大学文理楼模拟法庭举行。参加该考试的人员是中石大法学系12级的学生。这场特殊的考试是法学系教师董岩组织进行的。法学系副主任董岩同时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此次考试是董岩提出的考试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董岩说:“为了达到以学促教同时以教促学的效果,我们设计了考试改革方案的内容,期望最终达到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目的。”
此次考试的内容之一是实务训练,该项目占总成绩的40%。考试以事务所的真实案例为教学材料,通过分组让所有的学生都参与,让他们在庭审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学生分别处于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综合组中,主要从法官、律师这两个角度培养自己的法律职业能力。庭前,教师要求学生自主学习如何建档,案卷归档。一方面,学生的个人实训日志、报告需要提交给教师,教师针对个人表现进行评分。另一方面,庭审中成绩的评定是由教师指定的学生评委根据各个组的庭上表现,按组打分。整个庭审过程都被录像,可以作为以后的教学资料。董岩说:“第一课堂知识积累的成果需要拿到第二课堂中实践,这次考试改革创造了一个以学生为中心,发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第二课堂,让学生在课堂中做好过程整理为下一步实习做好铺垫。”
在提出考试改革方案后,董岩还为学生们设计了试验教学大纲,模拟环境法庭审判指导书,做好考试与教学的衔接。在这场考试结束后,法学1202班学生张慧说:“通过这样形式的考试,让我知道了理论与实践的区别,让我知道我们除了书本知识,还要有实践能力。”
董岩在最后说到:“考试改革是驱动力,是指挥棒,它驱动教学内容的变化,还训练了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让学生们做好理论与实践的衔接,延伸第一课堂,进一步的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可以推广到其他课堂教学中,真正培养卓越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