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音乐学专业的教学改革与发展,适应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艺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音乐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日前,赣南师范学院下发《关于开展学校2016年音乐学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教务字﹝2016﹞35号),部署学校近期开展2016年音乐学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有关事项。
开展学校2016年音乐学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的参赛对象为音乐学专业2013级全体学生,音乐学2014级学生也可自愿参赛。比赛的项目分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教学技能两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知识比赛,分为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教育基础理论综合两项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进行闭卷笔试);音乐教学技能比赛,分为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中外乐器演奏五项内容。比赛采取抽签决定学生参赛的方式进行,由组委会在每班抽签确定9名选手参赛。比赛根据成绩将评出团体优胜奖(以班级为单位,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教学技能总成绩第一的班级获团体优胜奖),个人奖(设个人全能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设个人单项奖,单项比赛各取前5名;设优秀指导教师奖6名),学校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据了解,学校开展2016年音乐学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提升音乐学专业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