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共赣南师范大学委员会、赣南师范大学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师大党发〔2016〕8号),部署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工作。
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工作主要从七个方面推进:
第一,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要把加强教师师德教育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好落实,通过开设师德教育专题、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举办“道德讲堂”和鼓励教师参与挂职锻炼、志愿服务、调查研究、学习考察等实践活动等载体,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新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要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充分利用教师节、建党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宣传栏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师德标兵、教学名师、优秀教工党员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做师德典范的浓厚氛围,形成重德养德、成风化人的文化环境。
第三,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网上评教、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并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师德考核结果要存入教师档案,并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建设师德投诉举报平台,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第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要进一步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评选表彰“师德标兵”、 “十佳”青年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工作先进集体、“教学名师”、“教学能手”、 “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青年五四奖章”、 “我最喜爱的老师”等,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
第六,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要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落实问责机制。对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七,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要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
据了解,学校实施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工作,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而制定的;旨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学校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赣南师范大学 林俊华)